关于参加苏州市园本教研评估验收的通知
苏州市吴中区教师发展中心
吴研初〔2023〕92号
关于参加苏州市园本教研评估验收的通知
各幼儿园:
根据[苏教研初函〔2023〕62号]文件精神,为切实提高幼儿园园本教研的实效性与针对性,更好的参加苏州市教育科学研究院组织的园本教研评估验收工作。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幼儿园自评:请各幼儿园对照《苏州市幼儿园园本教研评估指标(试行稿)》进行材料整理并自评。
1.每所幼儿园上交材料包括:园本教研评估指标表(详见附件)、自评报告一份、相关材料(电子稿即可,文件名为幼儿园名,内容按评估表分五个文件夹按序整理)。
2.材料于11月24日前,上交幼儿园协作组组长单位。协作组组长单位召集全体成员(园长或业务园长)进行组内交流他评。25日前将自评优秀、他评优秀的幼儿园材料推送区教师发展中心。
二、区级复评:在幼儿园自评、协作组他评的基础上,区教师发展中心于11月28日开展区级复评,并选出3-5所幼儿园推荐至苏州市教科院参加市级终评。
特此通知
苏州市吴中区教师发展中心
2023年11月14日
附件:《苏州市幼儿园园本教研评估指标(试行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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