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行吴中区第十八届中小学音乐教师教材歌曲表演活动的通知
苏州市吴中区教学与教育科学研究室
吴研中〔2021〕 225号 吴研初〔2021〕 106号 |
关于举行吴中区第十八届中小学音乐教师教材歌曲表演活动的通知
各中小学:
为进一步提升我区青年音乐教师的专业素养,现决定于2021年12月31日(星期五)举行吴中区第十八届中小学音乐教师教材歌曲表演活动。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参加对象:吴中区上岗五年内中小学音乐教师和音乐学科校际协作教研组组长。
2.报到时间:12月31日上午8:00。
3.活动地点:吴中区长桥中心小学乐道楼四楼报告厅。
4.本次活动分表演唱与弹唱两个项目。表演者在两个项目中抽一项进行表演。
表演唱歌曲为本学期所教年级教材上的规定曲目,要求跟着伴奏带演唱,不得看谱,表演时需声情并茂。同时教多个年级的教师要求演唱年级高的歌曲。
弹唱为自弹自唱,可以看谱,所有教师弹奏规定的同一首歌曲,不限年级。
5.表演者:全区上岗五年内青年音乐教师。
6.8:00报到后,先抽取表演项目,然后抽表演唱歌曲。表演顺序按照报名顺序。按照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的组别进行。小学组所有人员表演结束先行退场。初高中组继续。
苏州市吴中区教学与教育科学研究室
2021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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