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度学校教育科研考核工作的通知
苏州市吴中区教师发展中心
吴教科〔2022〕7号 |
关于开展2022年度学校教育科研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学校:
为做好2022年度学校教育科研检查、考核工作,进一步推进区域教育科研水平,根据区教育科研年度工作安排,决定对2022年度各校教科研工作进行综合考核,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内容
本次考核一级指标包括“科研保障”“科研运行”“科研成果”“奖励部分”四项,前三项总计100分,“奖励部分”为加分项。一级指标下设二级指标19项,均设有具体的考核标准。总体评价部分要求学校对自己的亮点及不足进行全面、客观、真实地评价。最后得分由学校自评分和区教科室评分组成。
二、考核材料
本学年度教科研考核工作不需要提交纸质材料,学校自行做好归档工作。各校对“考核评价表”(表1)中的“自评栏”进行打分,并填写表中“年度学校教科研工作反思汇报”;完成“考核评价表备注项”(表2)。于2022年12月23日前将表1、表2电子稿以“学校名称”命名的形式打包发送到770620214@qq.com。联系人:顾琴华。电话:65648661。为确保考核工作公平、公正、公开,要求各校对照各项考核指标,对一年来的教科研工作进行认真梳理,客观评判,及时反思,不断改进。请各校职能部门及时做好上报,保障岁末检查考核如期进行。
苏州市吴中区教师发展中心
2022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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