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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科通知

关于开展2021年度学校教育科研考核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1-12-20 14:41:48 浏览次数: 【字体:

苏州市吴中区教学与教育科学研究室

吴教科20217号


关于开展2021年度学校教育科研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学校:

为做好2021年度学校教育科研检查、考核工作,进一步推进区域教育科研水平,根据区教育科研年度工作安排,决定对2021年度各校教科研工作进行综合考核,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内容

本次考核一级指标包括“科研保障”“科研运行”“科研成果”“奖励部分”四项,前三项总计100分,“奖励部分”为加分项。一级指标下设二级指标18项,设有具体的考核标准。总体评价部分要求学校对自己的亮点及不足进行全面、客观、真实地评价。最后得分由学校自评分和区教科室评分组成。

二、考核材料

本学年度教科研考核工作需提交纸质材料。纸质材料包括:1.考核评价表(自评栏打分);2.“科研成果”及“奖励加分”两项的佐证材料(“科研保障”及“科研运行”两项不需提供纸质材料);3.年度学校教科研反思汇报(不少于1000字)。考核材料20221月5日前送交吴中区教学与教育科学研究(吴中区教师发展中心二楼1217办公室);联系人:顾琴华电话:65648661。请各校职能部门及时做好上报工作,保障岁末检查考核工作如期进行。

 

苏州市吴中区教学与教育科学研究室

20211217

附:吴中区学校教育科研考核评价表

202112201442386567.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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