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20~2021年度教师微型课题区级结题鉴定的通知
苏州市吴中区教学与教育科学研究室
吴教科〔2021〕6号 |
关于组织2020~2021年度教师微型课题区级结题鉴定的通知
各学校、幼儿园教科室负责人:
依照微型课题相关管理意见,吴中区教学与教育科学研究室将组织2020-2021年度微型课题区级结题鉴定统一申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鉴定范围
1.区级规划立项课题:2020年6月立项的吴中区“十四五”规划课题中的微型课题类别。
2.校级立项微型课题:2020年10月学校组织立项的,研究材料完整、通过学校预评审的微型课题。
二、报审时间
1.申报时间:11月30日前。
2.评审时间:12月中旬。
三、申报要求
1.申报材料
(1)区级立项课题:按原区级规划课题结题鉴定材料要求。
(2)校级立项微型课题:按原微型课题区级结题鉴定材料要求。校级立项的2020-2021学年度微型课题,须由学校教科室先行鉴定,依照《吴中区微型课题结题鉴定标准》(见附件1)鉴定为合格的才可上报。
2.材料报送
由学校教科室统一报送,将本校申报区级结题鉴定信息汇总表(见附件2)及完整的教师微型课题研究材料电子稿打包,发至李彤彤的邮箱(627758453@qq.com),无需报送纸质材料。吴中区教科室依据电子材料,届时将组织教科研专家进行微型课题区级结题评审。
苏州市吴中区教学与教育科学研究室
2021年10月8日
附件1:吴中区微型课题结题鉴定标准(2021年修订稿)
附件2:2020-2021年度吴中区教师微型课题申报区级结题鉴定信息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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