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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科通知

关于组织吴中区教育科学优秀成果评奖活动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9-30 13:40:16 浏览次数: 【字体:

苏州市吴中区教学与教育科学研究室

吴教科2020〕 11号


关于组织吴中区教育科学优秀成果评奖活动的通知

各学校:

为全面总结和展示“十三五”以来我区以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为主的各级各类教育科研成果,并奖励其中的优秀成果,尤其注重奖励对解决我区教育改革与发展中出现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有突出贡献的优秀教育科研成果,以激发和鼓励我区教育理论与实践工作者从事教育科研的积极性、创造性,促进我区教育科研更好地为教育行政决策服务、为教育改革实践服务、为繁荣教育科学服务、为引导社会舆论服务,经研究,决定开展苏州市吴中区“十三五”教育科学优秀成果评奖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果形式和奖项设置

本次评奖共设三类奖项:

1.专著类

指在国内外公开出版(发表)的学术专著(包括理论著作、论文集、普及读物等)、以及在国内外公开出版(发表)的具有系统性、资料性、工具性等特点的著作和文集等。

2.教材类

出版社正式出版或自己编印均可。

3.课题类

“十三五”期间已经结题的各级各类课题。

二、成果认定

1.成果内容认定

⑴必须是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课题成果。

⑵公开出版或发表成果,无著作权纠纷。如果是校本教材,至少编印成册。

⑶非“十三五”规划课题成果,只有在国内外公开出版(发表),或者观点和建议被行政部门采纳(转化成行政决策),且无著作权纠纷才可以申报;

⑷已获全国、省部级、市级成果奖的成果不得参加本次评奖。

2.成果作者认定

⑴成果独著者在吴中区工作;

⑵成果合作者中第一作者在吴中区工作;

⑶以集体署名的成果,不得以个人名义参加评奖。

3.成果日期认定

⑴著作和校本教材须是2001年吴中区成立以后的成果;出版社公开出版的成果,以版权页第一版日期为准;

⑵课题和论文须是2016年1月1日以后公开发表的成果;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的成果,以该刊物出版日期为准;

⑶被行政部门采纳(转化为行政决策)的成果,以行政部门采纳时间为准。

三、送审材料

送审材料包括:

1.著作和校本教材(已经送审,无需再送),只需填写汇总表。

2.课题成果需填写《吴中区教育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书》一式1份。申报者除了递交申报评审书、填写成果汇总,还需提供佐证材料一本(包括申报书、课题立项和结题证书复印件、相关论文复印件、成果的评价材料如被引情况转载情况等,申报书放在最前面装订)。每个课题成果一个档案袋,并在档案袋上粘贴成果申报简表。

送审时间截止到2020年10月15日。

送审地点:吴中区教师发展中心二楼办公室9。地点:越溪文耀街22号;邮编:215104。

3.《吴中区教育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汇总表》(见附件3)电子版请以学校名命名,发送至给教科室顾琴华老师。

苏州市吴中区教学与教育科学研究室

2020930

 

附件1.吴中区教育科学优秀成果申报评审书

202009301341309682.doc


附件2.吴中区教育科学优秀成果申报简表(粘贴在档案袋上)

202009301341437565.docx


附件3.吴中区教育科学优秀成果汇总表

202009301341588993.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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